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【2020】46号)要求,现对本部门(单位)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:
本部门(单位)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241.75万元,其中,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万元,占 0.41%。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预留选项 |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(万元) | 采购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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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预算审核助审机构服务 | 项目整体预留 | 165.0000 |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预算审核助审机构服务[1] |
2 | 泉州台商投资区泉东大道(杏秀路-海玉路)、海城大道(张纬四路-张纬六路、泉东大道-海湾大道)市政工程预算审核助审机构服务 | 项目整体预留 | 75.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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